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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扬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为参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的决定(人社部发〔201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017年10月14日至19日,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我国代表团参加了47个项目比赛,取得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金牌数、奖牌数和团体总分均位列第一,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创造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以来的最好成绩。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
一、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等15个项目金牌获得者宋彪等16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免税),并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对上述15个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含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和翻译,下同)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免税)。
二、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综合机械与自动化等7个项目银牌获得者唐培强等7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人民币18万元(免税),并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对上述7个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各奖励人民币18万元(免税)。
三、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制造团队挑战赛等8个项目铜牌获得者刘培桐等12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人民币12万元(免税),并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对上述8个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各奖励人民币12万元(免税)。
四、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筑金属构造等12个项目优胜奖获得者卞涛等12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免税),并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对上述12个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免税)。
五、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获得者中未获得过“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将根据有关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表彰纳入第十四届全国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中。
六、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重型车辆维修等5个项目的参赛选手吴杰等5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在现有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七、对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3个中国集训基地,黄长庚等156名中国技术指导专家、胡方存等47名中国翻译、徐龙等185名中国教练,予以通报表扬。
八、对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8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九、对赞助支持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的宜宾五粮液系列酒品牌营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牌匾。
十、对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其他入围集训选手叶钟盛等35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在现有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好技能技艺传帮带,积极促进竞赛成果转化,推动本领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希望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向获奖选手学习,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技能水平,争做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希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广泛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加大竞赛典型宣传力度,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作出贡献。
附件: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为参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