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关于开展创业培训(SIYB)改编教材试验培训活动的通知(中就培函〔2016〕66号)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文件精神,我部组织了创业培训(SIYB)学员教材改编工作。为验证改编教材的适用性,拟请四川、内蒙两地组织开展相关试验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请在2016年12月5日前完成试验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为10天。
二、培训对象
为确保试验培训对象的全面性,内蒙试验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基本创业条件的社会人员;四川试验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每班不超过30人。
三、 师资安排
试验活动授课师资由我中心统一每班调派2名培训师,其中包括参与教材改编的培训师。
四、承办单位
内蒙试验班承办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局;四川试
验班承办单位为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五、培训教材及证书
试验培训期间的教材由我中心统一提供给试验培训班。因改编教材尚未正式出版,为保护版权,请在培训期间配合主讲培训师做好每天的教材回收工作。试验培训班结束后,学员培训合格证书由我中心负责免费发放。
六、活动要求
(一)试验活动要严格按照SIYB培训技术标准和培训周期要求,提供标准化教具、场地,达到标准课时要求,且规范使用质量监控工具。
(二)为加强改编教材的对比效果,请组织当地教学经验丰富的讲师或培训师旁听,并对教材提出修改意见。可组织课下座谈活动,系统了解学员、讲师或培训师对改编教材的意见和建议。
(三)请试验地区于培训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试验培训活动总结及对改编教材的意见汇总形成文字报告并提交至我中心培训处。请授课培训师配合试验地区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七、 活动经费
试验培训的教材费及培训合格证书费由我中心承担,授课师资讲课费、食宿费和交通费,以及试验培训组织费用由试验活动承办单位承担。
联系人:马威、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 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电子邮箱:weizhang@mail.cett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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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